“法治之星”汤计 你颠倒黑白 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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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星”汤计 你颠倒黑白 意欲何为?!

来源:亚太时报                  发布时间:2021-05-29
 2021年5月27日,内蒙古退休记者汤计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营商环境:一个温州青年在内蒙古二十年的大起大落》文章,汤计和文中主角林益除对内蒙古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表达不满外,重点讲述了林益被“坑害导致破产的凄惨故事”,本文为大家揭开林益的庐山真面目,并对汤计未经调查核实就妄下定论的不实言论一一予以驳斥。

  林益究竟何许人
  文中讲述:林益1996年到呼市打工,“在结束了自己短暂的打工生涯后,林益开始创业并很快挣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并荣膺呼市政协委员。林益被描绘成一个积极向上的有为青年。事实真相:其一、林益勾结薄连根等腐败分子,将呼市道路交通指示牌广告发布权垄断,每年牟利超5000万元,至今超过10亿元,同时也向薄连根等人行贿数千万元。这就是林益的第一桶黑金真相。其二、2017年,林益两度因刑事犯罪被通缉(见图1),但其手眼通天,很快全部摆平,仅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结论:林益是靠非法手段起家,底子不干净,是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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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18年6月4日林益因诈骗罪被大学路派出所抓获现场,白衣者为林益)
  用黑钱放高利贷
  文中讲述:“有了钱以后,林益便涉足民间资本市场,但他用‘钱挣钱’的几个决定,却使其走上了一条被骗的道路”。事实真相:从2011年起,林益伙同其岳母侯月莲、其父林周锡、其弟林益盈等数十人,将黑钱放高利贷牟利,短短两三年向数十家企业和个人放贷2亿余元,获利数千万元。结论:林益公司并无金融牌照,汤计所谓涉足民间资本市场和“钱生钱”其实就是非法放高利贷。
  “套路贷”疯狂敛财<一>
  文中讲述:2011年,林益向商都县吉新房地产公司武君提供借款1070万元,随后因武君资金困难,“林益便以其丈母娘侯月莲的名义借给商都县吉新房地产公司1800万元”,“2015年,由于武君一直没有还钱,林益便向商都县法院提起强制执行,2016年3月,商都县法院裁定林益可持裁定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商都县房管局以县里领导不予为其办理过户为由,拒绝为林益办理过户手续……林益的官司看似赢了,但赢得是一纸空文。”事实真相:其一、2011年7月12日,武君向林益借款1000万元,并非1070万元,且已还款552万元;其二、2012年7月,林益提出由侯月莲再向武君借款2800万元并做了4份借款公证合同,但侯月莲从未向武君提供借款,武君也从未见过侯月莲,此事商都县公安局已经查实;其三、2014年12月,林益依据2800万元虚假借款公证合同中的1800万元,在商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吉新公司价值6000余万元的19430平方米商品房以2238万元低价抵偿给林益。结论:林益及同伙伪造债权并虚假诉讼,将武君巨额财产非法侵占,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套路贷”疯狂敛财<二>
  文中讲述:2010年,林益购买名都中央广场2134.76平米房产,共1195万元,2015年初,因名都公司恶意隐瞒该房产被抵押的事实,该房产最终成为不良资产被长城资产公司收购,“如今房子没有了,近1200万购房款也被叼了”,2015年2月,林益提起诉讼,一审胜诉获赔2710万元,二审胜诉获赔3800万元,于2020年开始执行,“但在2021年1月13日,自治区高院却出具了对该案提起再审的裁定。”事实真相:其一、2010年11月17日名都公司和林益签订购房合同时(见图2),合同中已经注明“预售许可证号”(见图3),该证于2012年7月才取得,怎么可能在2010年的合同中出现;其二、2012年3月23日名都公司将在建工程抵押,名都公司和林益签订卖房合同的真实日期是2012年底,之所以将合同日期提前,是为了配合林益贷款,怎么能构成一房二卖;其三、2013年7月30日,名都公司书面通知林益收房(见图4),均被其拒绝;其四、2014年1月6日,林益要求在名都中央广场大堂为其会所设置服务台被拒绝(见图5),才向玉泉区法院提起恶意诉讼。结论:林益恶意诉讼意图向名都公司索要巨额赔偿,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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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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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预售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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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入住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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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林益无理要求)
  “套路贷”疯狂敛财<三>
  文中讲述:2012年,林益的堂弟花2000万元购买了郝某某在呼市中浙公司67%的股权,“因为中浙房地产公司所持地块存在问题,导致该公司多年来一直没能进行开发……这一笔投资也等于‘打水漂’了”。事实真相:其一、2013年,郝某某向林益借款1895万元,而不是将中浙公司67%股权卖给林益盈,更何况郝某某根本不认识林益盈;其二、当时中浙公司有20000平方米建设用地,价值2亿余元,怎可能以区区1895万元卖掉67%的股权;其三、自借款以来,林益千方百计逼迫郝某某虚高债权,截止2017年底,该笔债权已高达1.1亿余元,既是买卖关系,为什么要计算利息。结论:中浙公司67%的股权是作为借款抵押变更到林益盈名下的,而不是卖给林益盈,林益以借贷为名设置圈套蓄意诈骗中浙公司数亿元财产,其行为已涉嫌“套路贷”犯罪。
  “套路贷”疯狂敛财<四>
  文中讲述:“更让林益意想不到的是,自2016年起到2020年,这些坑骗了他钱财的人,还合伙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他,在网络上抹黑他……”。事实真相:其一、2011年,呼市广运房地产公司法人田某某向林益借款2450万元,陆续还款2452万元后,田某某所有的广运公司70%股权、价值5000余万元的2339平方米商业房均被林益侵占,为虚高债权,林益非法拘禁田某某三天三夜,并使用暴力抢走田某某100余万元汽车一辆(蒙A 3A965),林益还纠结其同伙多次到广运公司寻衅闹事(见图6),2017年9月7日,田某某不堪其扰准备跳楼自杀,幸被大学路派出所出警解救;其二、2011年,林益设计圈套,最终以2800万元债权将内蒙古天富发公司法人张某某土地24240平方米、房产19677平方米及该公司67%的股权全部侵占,张某某被迫出走达三年之久,现每月仅领取救助金186元;其三、2011年5月,林益以帮助贷款为由,诱骗高某某父子将向其5000万元购买的、位于呼市大西街3385平方米的兴华商城以1280万元的价格卖给其堂弟林益盈,林益每年收租金近200万元,十年来已收租金2000余万元。结论:林益采取威胁侮骂、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就范,从而达到其鲸吞他人财产的非法目的。2019年底,为了生存,借款人开始联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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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2017年1月6日,林益及团伙在广运公司商铺拉横幅、辱骂等寻衅滋事)
  摇身变成受害人
  文中讲述:因为内蒙古的“营商环境被破坏不堪,政法系统的不作为,部分政府官员的行政干预……”导致林益在内蒙古创业二十年,“从两手空空来,到千万富豪身家,再到身无分文走,”2018年林益更因为营商环境差伤心离开内蒙古回到温州。事实真相:其一、林益向五家企业放贷8000余万元,侵占财产却近10亿元,收益超过10倍,怎么是“身无分文走”;其二、2018年,林益因合同诈骗罪被海南省乐东县公安局通缉,潜逃期间一直躲在呼市,同年6月4日抓获后被移送,这怎么是因为营商环境差回到温州呢?结论:林益伪装成受害人,却让自治区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背锅。
  “法治之星”意欲何为
  汤计在短短一个月内,连发两篇文章,为职业放贷人林益张目,该文没做任何调查采访,仅凭林益一面之词就草草出炉,缺乏一个新闻工作者应有的严谨态度。且该文粗制滥造、漏洞百出:其一、为了美化林益不惜颠倒黑白,林益非法放高利贷,汤计将其美化成为“涉足民间资本市场”和“钱生钱”业务;其二、2021年自治区高院提起再审并中止林益执行名都公司,汤计却对此裁定充满质疑,难道高院就没权利或不能提起再审吗?其三、汤计认为内蒙古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不尽人意,林益“这些案件中但凡有一个环节的政法干部有担当、有责任,也不至于到今天的局面”,难道这些案件中就真的没有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政法干部吗?其四、汤计在公安机关尚无正式结论就宣布“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均为林益无罪”,这难道不是汤计利用自身影响力意图左右办案方向吗?
  “法治之星”汤计,你假手林益颠倒黑白、误导公众、混淆视听、究竟意欲何为?!

来源链接:http://www.ytshibao.com/a/fazhi/20210529/6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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